北海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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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若干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若干规定
北政发[1996]46号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中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建高新技术项目,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炬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精神及发展高新技术的产业政策,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自治区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以及由北海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认定小组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
第三条 有关资金支持及项目实施的规定:
㈠设立“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九五”期间每年从市财政预算资金中划拨200至300万元,并广泛接纳企业费助和社会捐助,该基金由市科委统一管理,有偿使用,滚动发展。
㈡企业对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产品试制需要列入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的,市科委给予优先立项。凡列入计划的项目所需贷款,由市科委会同银行等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尽力安排。
㈢高新技术项目的基本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原则优先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㈣对规模尚小,但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的中试开发,依照市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办法,优先安排中试开发费用支持其发展。
第四条 有关税收的优惠规定
每年由市科委与市税务部门联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申报减免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公布符合减免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名单,在北海市行政区域内用财政返还方式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㈡科研单位在高新技术转让中所取得的收入,凭市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可暂免征营业税。
㈢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50在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30万元以下),凭市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㈣新办的高新技术项目,竣工验收后,经市税务机关批准,可暂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五条 有关土地出让及项目实施的规定
㈠高新技术项目实施中,市土地、规划部门予以优先办理各项手续。一经列为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改变用途。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联合开发土地以及要改变土地用途,须按北政发[1992]56号文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㈡高新技术企业在本市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年限最长为五十年。填补国家和自治区空白的高新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按规定上缴自治区部分外,分别减收80%和50%,十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
㈢与老企业合资、合作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技术含量高,有可能成为北海市骨干产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可允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用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参与项目开发。
第六条 企业以经过评估的高新技术作价入股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时,其作价总金额最高可达该企业注册资本的30%。
第七条 关于进出口关税及进出口业务的规定
㈠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可免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验收。
㈡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在规定地域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
㈢保税货物转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其中属国家实行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补办进口手续和申领进口许可证。
㈣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一律免征出口关税。
㈤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样品、样机(包括种子、种苗等)凭市科委批准文件并经海关审批,可免税放行。
㈥对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出口业务开展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授予外贸经营权。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㈦根据业务需要,高新技术企业的商务、技术人员的出国手续办理在经外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予以一次性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便利。
第八条 鼓励外商和引进外资创办、合资兴办、合作经营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凡此类企业享受对外商投资有关优惠政策。
第九条 鼓励国内外高新技术研究成果到北海实施产业化。凡成果持有单位及个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鉴定单位的成果鉴定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经我市高新技术认定小组核实确认,符合产业化条件的即可享受我市对高新技术项目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 鼓励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到我市创办、领办、承办不同所有制性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允许企业设立创业股,奖励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创业者。
第十一条 市科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对其中管理不善或进展缓慢的企业,由市高新技术认定小组决定给予中止优惠政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的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批准之日起执行。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一、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山东高角(1) 北纬37°24.0’ 东经122°42.3’
2.山东高角(1) 北纬37°23.7’ 东经122°42.3’
3.镆耶岛(1) 北纬36°57.8’ 东经122°34.2’
4.镆耶岛(2) 北纬36°55.1’ 东经122°32.7’
5.镆耶岛(3) 北纬36°53.7’ 东经122°31.1’
6.苏山岛 北纬36°44.8’ 东经122°15.8’
7.朝连岛 北纬35°53.6’ 东经120°53.1’
8.达山岛 北纬35°00.2’ 东经119°54.2’
9.麻菜珩 北纬33°21.8’ 东经121°20.8’
10.外磕脚 北纬33°00.9’ 东经121°38.4’
11.佘山岛 北纬31°25.3’ 东经122°14.6’
12.海礁 北纬30°44.1’ 东经123°09.4’
13.东南礁 北纬30°43.5’ 东经123°09.7’
14.两兄弟屿 北纬30°10.1’ 东经122°56.7’
15.渔山列岛 北纬28°53.3’ 东经122°16.5’
16.台州列岛(1) 北纬28°23.9’ 东经121°55.0’
17.台州列岛(2) 北纬28°23.5’ 东经121°54.7’
18.稻挑山 北纬27°27.9’ 东经121°07.8’
19.东引岛 北纬26°22.6’ 东经120°30.4’
20.东沙岛 北纬26°09.4’ 东经120°24.3’
21.牛山岛 北纬25°25.8’ 东经119°56.3’
22.乌丘屿 北纬24°58.6’ 东经119°28.7’
23.东碇岛 北纬24°09.7’ 东经118°14.2’
24.大柑山 北纬23°31.9’ 东经117°41.3’
25.南澎列岛(1) 北纬23°12.9’ 东经117°14.9’
26.南澎列岛(2) 北纬23°12.3’ 东经117°13.9’
27.石碑山角 北纬22°56.1’ 东经116°29.7’
28.针头岩 北纬22°18.9’ 东经115°07.5’
29.佳蓬列岛 北纬21°48.5’ 东经113°58.0’
30.围夹岛 北纬21°34.1’ 东经112°47.9’
31.大帆石 北纬21°27.7’ 东经112°21.5’
32.七洲列岛 北纬19°58.5’ 东经111°16.4’
33.观帆 北纬19°53.0’ 东经111°12.8’
34.大洲岛(1) 北纬18°39.7’ 东经110°29.6’
35.大洲岛(2) 北纬18°39.4’ 东经110°29.1’
36.双帆石 北纬18°26.1’ 东经110°08.4’
37.陵水角 北纬18°23.0’ 东经110°03.0’
38.东洲(1) 北纬18°11.0’ 东经109°42.1’
39.东洲(2) 北纬18°11.0’ 东经109°41.8’
40.锦母角 北纬18°09.5’ 东经109°34.4’
41.深石礁 北纬18°14.6’ 东经109°07.6’
42.西鼓岛 北纬18°19.3’ 东经108°57.1’
43.莺歌嘴(1) 北纬18°30.2’ 东经108°41.3’
44.莺歌嘴(2) 北纬18°30.4’ 东经108°41.1’
45.莺歌嘴(3) 北纬18°31.0’ 东经108°40.6’
46.莺歌嘴(4) 北纬18°31.1’ 东经108°40.5’
47.感恩角 北纬18°50.5’ 东经108°37.3’
48.四更沙角 北纬19°11.6’ 东经108°36.0’
49.峻壁角 北纬19°21.1’ 东经108°38.6’
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东岛(1) 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2.东岛(2) 北纬16°40.1’ 东经112°44.5’
3.东岛(3) 北纬16°39.8’ 东经112°44.7’
4.浪花礁(1) 北纬16°04.4’ 东经112°35.8’
5.浪花礁(2) 北纬16°01.9’ 东经112°32.7’
6.浪花礁(3) 北纬16。01.5’ 东经112°31.8’
7.浪花礁(4) 北纬16°01.0’ 东经112°29.8’
8.中建岛(1) 北纬15°46.5’ 东经111°12.6’
9.中建岛(2) 北纬15°46.4’ 东经111°12.1’
10.中建岛(3) 北纬15°46.4’ 东经111°11.8’
11.中建岛(4) 北纬15°46.5’ 东经111°11.6’
12.中建岛(5) 北纬15°46.7’ 东经111°11.4’
13.中建岛(6) 北纬15°46.9’ 东经111°11.3’
14.中建岛(7) 北纬15°47.2’ 东经111°11.4’
15.北礁(1) 北纬17°04.9’ 东经111°26.9’
16.北礁(2) 北纬17°05.4’ 东经111°26.9’
17.北礁(3) 北纬17°05.7’ 东经111°27.2’
18.北礁(4) 北纬17°06.0’ 东经111°27.8’
19.北礁(5) 北纬17°06.5’ 东经111°29.2’
20.北礁(6) 北纬17°07.0’ 东经111°31.0’
21.北礁(7) 北纬17°07.1’ 东经111°31.6’
22.北礁(8) 北纬17°06.9’ 东经111°32.0’
23.赵述岛(1) 北纬16°59.9’ 东经112°14.7’
24.赵述岛(3) 北纬16°59.7’ 东经112°15.6’
25.赵述岛(3) 北纬16°59.4’ 东经112°16.6’
26.北岛 北纬16°58.4’ 东经112°18.3’
27.中岛 北纬16°57.6’ 东经112°19.6’
28.南岛 北纬16°56.9’ 东经112°20.5’
1.东岛(1)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
许霆案件:烫手的山芋,法治的进步
龙城飞将
烫手的山芋
若广州中院层层上报,请求最高院对许霆的行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司法解释,都应当判许霆无罪,这会使司法实践的人们为难。
若最高院解释说:许霆的案件,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则许霆应当判决无罪。
若最高院解释说:许霆的案件,是盗窃行为,过去没有明确规定,现在把它列为盗窃罪的一个类型。许霆亦应当判决无罪。因为许霆的行为在先,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新的立法在后。
这种情况下,许霆被判决无罪,会使因许霆案件,尤其是进行有罪处理的司法机构,产生的一系列利益关系受到影响。例如,国家赔偿,错案追究,法学理念等(参见龙城飞将《许霆案罪与非罪判决的经济学基础》、《关于贺卫方教授的一些观点》、《许霆案件:简单的事件复杂化了》、《许霆案件辩护的两条思路》及《许霆案重审一审可能再判有罪》)。
若最高院解释说:许霆的案件,是盗窃行为,现在起应列为盗窃罪的一个类型,应判决许霆有罪。然后,广州中院据此解释再次判决许霆有罪,就会引起新的争议。其一、新法不能追究旧的行为,这里追究了。其二、根据立法法,这种司法解释产生的新的刑事立法是否合法?人们会追问。其三、若最高院做出这种解释,势必要解释清楚盗窃罪是否如有的学者所言,不必然与“秘密窃取”挂钩。其四,若最高院做出这种解释,根据法律适用一律平等的原则,势必要解释清楚,为什么银行出错或有意侵犯了顾客利益,不负任何责任,顾客因银行出错造成银行损失却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若广州中院已经判定许霆的行为是犯罪,只是依据刑法第63条请求最高院法外开恩,同意对许霆在盗窃金融机构罪或盗窃罪的法定刑下用刑,亦会使司法实践的人们感到为难:其一、这样做已经是先判决有罪,再请求轻刑,实际上仍没有解决许霆的行为是否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这正是一段时间以来人们争议的焦点。其二、若法院在法律上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强行判决许霆有罪,会引起全国人民对司法体制与司法实践进一步的思考。
法治的进步
若依法判决许霆无罪,表明司法机关在思想上开始接受“疑罪从无”等理念,在实践上开始遵守刑法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是法治的进步。
若依现在人们的理解和习惯判决许霆有罪,引起全国舆论的轰动,虽然最终没能依法判决,也标志着觉醒了人民开始对司法机关的行为行使监督权了,今后司法机关出现错案冤案的机率就会大大减少。所以,也是法治的进步。
通过此次行为,今后的司法实践会更趋向于依法审理与判决。
2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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