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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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5月25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
2001年5月25日
中锡关于延长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九日经济援助协定有效期的换文
中国 锡兰
中锡关于延长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九日经济援助协定有效期的换文
(签订日期1970年10月15日)
(一)我方去文
锡兰政府计划、就业部常任秘书希·奥·德席尔瓦·古纳塞古拉先生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锡兰政府于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九日在北京签订的经济援助协定。通过两国政府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和一九六七年二月七日的换文,该协定有效期分别延长至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一九六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锡兰政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将上述协定的有效期再延长至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上请复函确认。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锡兰特命全权大使
马 子 卿
(签字)
一九七0年十月十五日
(二)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锡兰特命全权大使马子卿先生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您一九七0年十月十五日来函,其全文如下:
(内容同我方去文)
我确认,锡兰政府同意以上协议。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计划、就业部常任秘书
希·奥·德·古纳塞古拉
(签字)
一九七0年十月十五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中统一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中统一开展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目前,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控制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非典流行态势仍十分严峻,部分省份非典疫情仍处在较高流行水平,新发感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诊断、报告及流行病学调查在某些医疗、预防机构严重脱节,难以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控制传染源扩散和疫情蔓延。
为迅速发现和报告疫情,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我部决定调整现行非典疫情报告体系,实行疫情报告“零距离”,流调“关口”前移,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驻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指定诊治非典的医疗机构等相应部门,同医疗机构接诊医师、防保人员共同开展工作,负责临床诊断的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规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通知》要求,对非典诊断病例和非典疑似病例由首诊医师认真填写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卡,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要时可由进驻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完成。
三、进驻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依照我部下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已入院的非典病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获得的信息,应立即追踪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接触者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接触者受到感染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和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医疗机构应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供便利,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共同配合,保证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为及时有效控制传染源创造条件。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七日